发布时间:2017-12-04 点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被视为继刑法修正案九之后,又一重拳打击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犯罪。
这下,调查公司基本要完蛋了!
这一司法解释会给办理婚姻案件带来什么巨大的影响,以后再系统分析。
万幸的事,我从中看到对配偶出轨取证的希望——终于不用游离在罪与非罪之间了。
以前,很多客户问我,怀疑丈夫出轨,跟踪偷拍他,会不会犯罪?
我给予的建议是:
1. 不要使用间谍器材,不然分分钟被刑法教你做人。
2. 找人调查时,不要问具体的调查细节。若东窗事发,你还有辩解的空间。
为什么会这样呢?
跟踪他人,最容易犯这两个罪名:
1.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这种设备,只要被发现,基本都会被定罪。至于什么才是这类器材,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在某宝上搜索针孔摄像头等关键词,搜索结果被屏蔽的就是这类设备了。
2. 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跟踪是婚外情调查最容易的方式,把GPS设备安装再车上,将某某间谍软件植入手机上等等。只要找到他的位置,就很容易现场抓奸。可问题是“个人行踪”也属于公民信息的范畴,跟踪也算非法获取公民信息?
在最高法《刑事审判参考》第1009号指导案例,就是把“个人行踪”认定为“公民信息”。
那个货,跟踪广东省某领导长达2个月,就挂了!
在后续的案例中,也有不少跟踪领导人,都挂了!包括那个跟踪区委书记的汕头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完全是祁同伟的翻版啊。
这个入罪,是以跟踪时间长短来计算的。
由此推算,如果老婆跟踪长达2个月,同样有可能被老公送去坐牢啊。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逻辑是什么?
1. 看目的——是不是用于犯罪,如绑架。
2. 看数量——个人行踪,五十条以上要坐牢。
3. 看获利——5000元以上要坐牢。
如果老婆跟踪老公,这三条都够不上!
但找私家侦探就不行,收费肯定是5000元以上。
这是要每一个离婚当事人,都要身怀侦探绝技啊。
司法解释就是这样的道理——找人帮忙不行!自己去调查,可以!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吧!
深圳离婚律师、深圳财产分割律师:http://www.szjs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