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如何诉讼离婚?

发布时间:2019-06-10 点击:

一、需要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一般情况下,原告就被告,即在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如果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经常居住地必须是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

二、需要向受理法院提交的材料

起诉状(原件);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其他材料和相关证据。

三、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例如:一个离婚纠纷案件,财产标的额是80万,那么案件受理费是3200元,计算方式:200+(800000-200000)×0.5%=3200。

四、需要了解的两个法律规定

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二是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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