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25 点击:
一、抚养费标准
一般情况下,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给付方式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
定期给付的,可以按月给付,也可以按季给付或按年给付。
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三、抚养费给付年限
1. 正常情况下,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2. 特殊情况下,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具体情况有: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读的;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四、抚养费变更
离婚后,一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子女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只能通过司法判决来确定。
下列几种情况,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父或母又有给付能力的,法院一般情况下会支持:①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②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③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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