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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当事人隐私法院发“离婚证明书”

发布时间:2017-11-29 点击:

见过离婚证,但你见过法院发出的离婚证明书吗?昨日,记者从渝中区法院了解到,为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渝中区法院推出的一项关于家事审判的法律文书——离婚证明书,具有与离婚证等同的法律效力。

记者注意到,与一般的民事判决书相比,离婚证明书仅有双方当事人(原被告)身份信息和判决书编号,没有其他过多信息,这对当事人隐私,是一个很好的保护。“凭这份证明书,到银行贷款、签署文书等,可以免去隐私泄露的风险。”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数据

女性主动离婚占多数

昨日,渝中区法院还发布了20152016年审理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基本特点。该院提供的数据显示:在离婚纠纷中,女性主动提起离婚的数量较大,80后渐成离婚最高人群,而离婚原因则以性格不合为主。

80后渐成离婚最高人群

记者了解,20152016年,渝中区法院共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1061件,其中离婚纠纷806件,在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占比较大。离婚纠纷主要处理身份关系、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

该院随机抽选100件作为样本进行分析发现,女性主动提起离婚诉讼的有72件,占72%;男性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28件,仅占28%。这反映了女性在经济上、生活上的独立自主意识越来越强,也反映了女性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提高。

在样本案件中,该院对离婚诉讼当事人年龄的统计发现,25岁以下10人,占5%35岁以下78人,占39%45岁以下60人,占30%55岁以下34人,占17%65岁以下16人,占8%65岁以上2人,占1%。由此可见,25岁~45岁的中青年人离婚率较高,70后、80后逐渐成为离婚率最高的人群。

离婚以性格不合为主

该院在对样本案件的分析中发现,当事人一方因双方性格不合提出离婚的案件有50件,占50%。性格不合的原因包括多个方面,如教育背景、家庭环境、个人喜好、对子女的抚养方式等。此外,当事人提出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案件16件,占16%;因对方出轨提出离婚的案件10件,占10%;因一方在外地工作等原因,双方长期分居提起离婚的11件,占11%;因一方存在犯罪行为被判处刑罚提出离婚的8件,占8%;因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提出离婚的5件,占5%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离婚的理由,均为当事人提出的主张和理由,并非法院认定的事实。而且,当事人提出离婚往往主张多个理由,如既认为对方存在家庭暴力,又以性格不合作为离婚的理由。

支招

怎样订立遗嘱才合法有效?

37日,渝中区法院通报一起家事纠纷典型案例:张三用手机单独录制了一段视频,视频中他的母亲立下遗嘱称,把房子给张三。其他兄妹不同意,于是闹上法院,法院判决该遗嘱无效。那怎样订立遗嘱才合法有效呢?法官特意为市民支招。

据法官介绍,在本案中,该录像遗嘱系具有利害关系的继承人张三单独录制,且赵大妈订立该遗嘱时,没有两个以上的第三方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对于该录像遗嘱的效力,法院不予认定。

该法官表示,《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第十七条还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特别注意的是,以录像或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来源:重庆商报 记者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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