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08 点击:
一方婚前继承或受赠所得的房产,夫妻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均属于该方个人的婚前财产。一方婚后受赠所得的房产,除非赠与声明或协议中明确了只归受赠人一方个人所有,否则,该房产属于受赠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后继承所得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其是何种方式继承所得区别情况认定:
1. 法定继承所得的房屋,由于被继承人并未留下遗嘱,故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遗嘱继承所得的房屋,则应根据遗嘱的内容,如果遗嘱中指定了房产只归继承人一方个人所有的,则该房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遗赠所得的房产处理方式同遗嘱继承。遗赠和遗嘱继承的依据都是被继承人设立的遗嘱。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受遗赠人不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而遗嘱继承人必然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除非遗嘱中指定了房产只归受遗赠人一方所有,否则,该房产属于受遗赠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支招】
1. 对于房产的继承人和受赠人而言,可以通过提供载明房产归其个人所有内容的遗嘱和赠与声明、协议等来证明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双方已经出现婚姻危机的情况下继承或受赠房屋,则可向被继承人和赠与人说明情况,取得其配合。
2. 对于房产继承人和受赠人的配偶而言,可以通过证明设立遗嘱和订立赠与协议的实际情况来阐明遗嘱和赠与协议的本意。如果对方不能提供书面遗嘱的,则应对对方提供的证人证言提出异议,阐明非危急情况下是不能设立口头遗嘱的。对于离婚时由于对方恶意拖延未及时将房产证办理过户的,则应设法取得其他继承人对房产继承份额的书面认可。对于赠与的房屋,则应争取取得赠与人赠与本意的书面证词。
深圳离婚律师、深圳财产分割律师:http://www.szjslawyer.com/
上一篇:遗嘱无效的情形汇总及处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