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同居关系如何解除?

发布时间:2019-06-24 点击:

同居关系,不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就像男女朋友分手一样,协商解除即可,无须通过法院或民政部门处理。

同居期间如果形成了一定共同财产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甚至生育了孩子,那么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则应当协商处理好上述关系,妥善安排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则应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生育子女的抚养等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处理原则是: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一方单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按个人所有处理。具体分割财产时,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财产的实际情况;二是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三是双方的过错程度。

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抚养权与婚生子女抚养权处理原则相同。处理原则是:首选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裁判确定子女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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